全院师生:
根据上级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《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已制定完成。
现对上述细则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—11月4日(共5个工作日)。细则全文可点击附件查阅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。
• 附件1:《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
• 联系电话:13187068210
• 联系地址:10栋106室
医药医技学院
2025年10月31日